公示
根据海南州文明办《关于推荐评选青海省-年度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南文明办〔〕1号)要求,县文明委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评选推荐申报-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通过各单位自查申报、各行政主管单位推荐、征求意见等程序,并经贵德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贵德县拟推荐的-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贵德县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年1月19日-年1月25日
受理部门:贵德县文明办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gdxwx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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