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管理秩序、经济秩序和公民合法权益。4月8日,贵德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共分九章,本次着重学习了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法律责任。为实现“露头就打”“打早打小”,《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恶势力组织明确定义为法律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制定,使我国反有组织犯罪的法律制度实现了系统化、科学化,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打击、防范、治理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正式形成,不仅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而且为平安中国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
我院对《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重点讲解,组织全院干警深刻把握领会,明确工作任务,确保该法贯彻实施到位,进一步将工作落到实处。大家对《反有组织犯罪法》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进行了重点学习,与会人员深刻领会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内涵精髓。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深入开展学习,全面理解和掌握《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深刻理解内涵精髓,切实提升运用法律武器防范打击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
学习后,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以身作则、学以致用,坚持将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坚持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并利用多种渠道做好公众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参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性,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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