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伊宁县纪委通报10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县农业局主任科员博涛,在担任阿乌利亚乡副乡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作为扶贫工作分管领导履职不力,对该乡扶贫羊项目资金发放落实不到位、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阿乌利亚乡托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海依萨尔·达吾提违反工作纪律,对扶贫羊项目落实不力、监管不到位,导致贫困户利益受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英塔木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寇金龙,在担任曲鲁海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作为财务和扶贫工作分管领导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授意代签扶贫牛羊发放表;违反财务制度,将扶贫资金打入干部个人卡中用于购买扶贫牛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曲鲁海乡赛依买里村党支部书记阿丽彦木·那买提违反工作纪律,安排村干部代替扶贫户在扶贫牛羊发放表上签字,对扶贫牛羊后期管理监督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萨地克于孜乡副乡长刘建国,在担任麻扎乡党委委员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作为扶贫工作分管领导,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该乡挪用扶贫资金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吉里于孜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吴志刚,在担任喀拉亚尕奇乡党委委员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作为扶贫工作分管领导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该乡挪用扶贫资金、变更扶贫项目等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喀拉亚尕奇乡奥依曼布拉克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金米斯·木斯塔汗违反工作纪律,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挪用3万元扶贫资金垫付合作医疗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吐鲁番于孜乡下吐鲁番于孜村党支部书记杨德山,在担任吐鲁番于孜乡扶贫办主任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安排村干部代签扶贫牛羊发放表,对扶贫牛羊后期跟踪监管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尼合买提·皮克热提,在担任吐鲁番于孜乡上吐鲁番于孜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村干部代签扶贫牛羊发放表及扶贫牛羊后期跟踪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吐鲁番于孜乡司法所干部哈力木拉提·阿布都克力木,在担任吐鲁番于孜乡中吐鲁番于孜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村干部代签扶贫牛羊发放表及扶贫牛羊后期跟踪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哈力木拉提·阿布都克力木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一级处分。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