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县新闻宣传事业全面繁荣发展,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6名专业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年1月1日至年1月1日期间出生),户籍,专业、年龄、文化程度等具体条件见职位表(附件1);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符合职位招录条件,能认真履行职位职责。
3.服务期满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天池计划、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考范围:
1、年龄未满18周岁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人员;
4、未取得毕业证书人员;
5、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和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参与极端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8、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人员;
9、参加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政审考察考生;
10、从昭苏县广播影视传媒中心辞职或被昭苏县广播影视传媒中心辞退人员;
11、不能胜任高强度工作的人员,如患有癫痫、心脏病等继发性、突发性疾病;
12、约定服务期未满人员;
13、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证书;
3、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聘用通用体检标准;
4、工作积极,责任心强,乐于奉献,有良好的政治修养、职业业务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行。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年昭苏县广播影视传媒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简章》及其附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