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地处伊犁河谷中部,伊犁河上游南侧,天山支脉那拉提山北麓,位居伊犁河谷中部,四周分别与新源、尼勒克、伊宁、察布查尔、特克斯及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和静县相邻。东经81°34′—83°35′、北纬42°54′—43°38′。全县总面积平方公里。现辖6镇2乡5个农牧场,生活着汉、哈、维、回等23个民族,总人口20.8万人(含兵团人)。
“巩留”是建县时拟取的名称,似因巩乃斯河而得名。据民国年间《巩留县志》手抄本所载,巩留县当时辖地广阔,故取“巩吉斯、特克斯塔留”前后二字而命“巩留”,有“巩固长留”之意。哈萨克语作“托古斯塔绕”(意为“九条支流”,寓意众多的河支流),蒙古语、维吾尔语则作“托古斯塔拉”。
年7月,荣获年“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地区称号。
历史沿革
巩留县
据史料记载公元前余年的先秦时代,巩留一带就居住着古老的伊犁塞种人。
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驻扎西域的日逐王贤掸降汉,天山南北诸地均归汉朝中央政府统属。
先秦为伊犁塞人地,自两汉迄晋为大月氏、乌孙国地。
隋唐为西突厥地。
元明为察合台汗国及蒙兀尔斯坦游牧地。
明末清初为西蒙古准噶尔部牧地。
清乾隆二十五年(年),巩留置为厄鲁特营牧地。
光绪十四年(年),置宁远县,巩留划为宁远县境。
光绪二十一年(年),塔什图毕地方置为新满营屯地。
清光绪二十九年(年),建城堡,史称特克斯塔柳庄,直隶伊犁将军府。
清光绪三十一年(年)又建旧满营屯地,史称托古斯塔拉老满营皇工。
民国十九年(年)经伊犁公署呈报将“托古斯塔拉老满营皇工”升设为县治,命名为巩留县。
民国二十一年(年)巩留正式建县,其辖区为伊犁河以南,喀什河以东,阿布热勒山以南的广大区域,即巩留全境,昭苏县,特克斯县、察布查尔县东部,新源县西部,尼勒克县、伊宁县部分地区,是伊犁东部区域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
民国三十五年(年)设置巩留镇,是伊犁东五县中较早兴建的一座城镇。
年5月,在原三区革命县政府的基础上,经改组、调整和充实,成立代表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新政权巩留县人民政府,隶属伊犁地区。
年年底,撤伊犁地区建制,成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划为州直属县。
年伊犁地区再次撤消,巩留县又复归伊犁州直辖。
年伊犁地区建制复设,巩留县隶属伊犁行署。
1年,撤消伊犁地区行署,巩留县直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年,撤销阿克吐别克乡,设立阿克吐别克镇。年1月24日,自治区政府(新政函[]19号)批准同意撤销莫乎尔乡,设立库尔德宁镇。年,自治区政府(新政函[]号)批准同意撤销阿尕尔森乡,设立阿尕尔森镇。
年10月21日,自治区政府(新政函[]号)同意撤销东买里乡,设立东买里镇。调整后,全县辖5个镇、3个乡:巩留镇、阿克吐别克镇、库尔德宁镇、阿尕尔森镇、东买里镇、吉尔格郎乡、塔斯托别乡、提克阿热克乡。
历史文化
古迹
斯木塔斯古石:位于雅玛渡以南布尔汗套山原草场中。有三根古石桩,东面两根,西面一根,两处相距米。西边石桩出地面约1米,东侧刻有不规划图形。东面两根相距10米出土部分0.5米,均有刻蚀痕迹。
卡拉萨依石碑:位于萨尔布群峡谷支沟卡拉萨依沟山顶。共有两块沙岗岩石碑,相距8米,出土部分0.8米,两碑两面均刻有文字,无人识别,系何种民族遗迹,缺乏考证。
铁力木图岩文:位于塔斯托别乡铁力木图沟内。铁力木图为蒙古语,系磨坊之意,传说该地曾建有磨坊。进主沟8公里沿右支沟行米,右坡之上有两块平坦如壁的褐色直立石块,相距约5米,其上刻有数行文字,竖行排列,状如蒙文,其中一石右下角有一似人图形部分字迹因风雨侵蚀,已不清晰,其余保存尚好。
萨尔布群岩画:位于萨尔布群以南,路西岩石上.刻有鹿,羊,各种符号,古朴简洁,生动不远处。路西一块石头上刻有状似马掌印的图案,传说为藏宝方位标记。
古墓
萨尔布群古墓群:为巩留县古墓数量最多的一处古墓群,总数达余座,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乌孙古墓。
伊力格代古墓群:位于塔斯托别乡伊力格代村伊力格代沟东西两侧,有余座乌孙古墓,其中有30余座石头封顶墓,墓顶石头均为鹅卵石,大者有1立米米之巨。此地无卵石,巨石从何而来,如何搬运至此,成为不解之迷。
阿克塔木古墓群:位于阿尕尔森乡阿克塔木牧业村村西土岗两侧,有众多小型土墩墓,有的几如平地,当地人称加勒托别,意为马鬃一样众多的土堆,推测可能为塞人至乌孙时期古墓。
巩额尔墩喀比尔古墓群:位于阿尔森乡二道湾东部,头道湾南部,共15座,大小不等一般就约2—3米,围长—米,为巩留乌孙古墓中比较典型的墓群。
阔克加孜古墓群:位于吉尔格朗乡,有余座石封顶墓和土堆墓。
莫乎尔古墓群:分布于整个莫乎尔山沟中,计有大小余座,南部5个最大,为卵石封顶墓。曾出土青铜器,陶瓷等文物。
出土文物
巩留地域历史上为古代西域诸民族生息繁衍之地,文物存量大,已知比较珍贵的出土文物有以下诸种:
青铜盘:共两面,分别出土于莫乎尔乡和提克阿热克乡,均为80厘米见方,工艺高超为战国时期文物.一面存地区博物馆。
青铜腹:共两个,出土于恰西及塔斯托别乡。园口鼓腹,高50厘米左右,外表饰以花纹及鸟兽图案,铸造工艺高超,为战国至西汉时期文物,存地区博物馆。
石人及手石器:年出土于阿尕森乡,系牧民打墙时从地下挖出。石人在高80厘米,腹围30厘米的长棒状卵石上雕凿而成,脑后三辫,腹有系腰,造型古朴,生动。石器为一扇园形卵石,长约25厘米,宽约18厘米,厚6厘米。石人存县文化馆,石器存地区博物馆。
石羊:出土于库尔德宁江布峡谷,为一卧姿公羊,长15厘米,厚6—7厘米,高4—5厘米,栩栩如生,油润光滑,极为珍贵,存地区博物馆。
锍金铜人像:出地于江布峡谷,为下有底座,头顶尖帽,高约20厘米,站姿锍金铜人像,仅追回残片,鉴定为锍金铜像,残片存地区博物馆。
铜佛:年出土于塔斯托别乡,为牧民打墙时从地下挖出,为半身铜佛,高约20厘米,存地区博物馆。
青铜戟:年春,县委办公室主任李云哲在塔斯托别乡植树时,从地下挖出长约17厘米,中间一横叉长约4—5厘米,下有可安长杆的铜窟,为既可刺,又可挑的古代兵器,存地区博物馆。
风俗
文体娱乐
哈萨克族的娱乐活动,既具有自己的民族特色,又有广泛的群众参与性,其娱乐方式与骑马、放牧、狩猎等生产活动密切相关,主要有赛马、摔跤、叼羊、姑娘追、马上角力等。
禁忌
哈萨克族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禁忌,比如不能骑着快马直冲主人家门,因为这会被认为是挑衅或是报丧和传送不吉利的消息;做客时,不能坐在主人放有食物的箱子或其它生活用具上,他们认为食物是上天赐予的,是圣洁的;在毡房内不要坐床,应盘坐在地毯上,最好不要把两腿伸直,也不要脱掉鞋子;在交谈和吃饭时,不要剪指甲和打哈欠,否则就是对主人的极不尊重;主人做饭时,客人不要动餐具,更不要用手拨弄食物或掀锅盖;主人割给客人吃的肉或是送给客人晚上住宿用的被褥一定不能拒绝,要愉快的接受,否则主人会认为你瞧不起他;饭前饭后,主人都会给客人倒水洗手,洗完后不要乱甩手,而应直接用毛巾把手上的水迹擦干;还有不能当面夸主人家的孩子尤其不能说他的孩子“胖”,也不能当面赞美主人家的牲畜和猎犬等;不能追打主人家猎犬和看门狗,也不要当面清点主人家的牲畜数量;不能跨越拴牲畜的绳子;走路时遇到羊群应绕道而行,更不能骑马直冲羊群;不能用手或棍棒指点人数,否则会认为你在把人当作牲畜清点;在哈萨克族家做客,一般不要超过两天;借用的马在归还时要卸下马鞍,否则会认为是不礼貌的。
毡房
哈萨克族长期以来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很早就发明创造了适合游牧生活便于搬迁近似于蒙古包式的流动房屋——毡房。
葬礼
在哈萨克民族中,存在着灵魂不灭的观念,他们认为人死后,灵魂会离开人体而独立存在,所以特别注重死后的葬礼。
宗教
哈萨克族曾经信仰过原始宗教、佛教、景教等,后来才信奉了伊斯兰教。
传统节日
哈萨克族信仰伊斯兰教,主要节日有那吾鲁孜节,肉孜节和古尔邦节。
礼仪
哈萨克族的人生礼仪独具一格,别有特色。他们主要有诞生礼、摇篮礼、满月礼、割礼、婚礼和葬礼等。与汉族人的满月礼有所不同,哈萨克族的满月礼是在婴儿出生后的第四十天举行。在这一天,要专门给洗净后的婴儿全身擦上羊油并剃发。
婚俗
在过去,哈萨克人的婚姻大多数是由父母包办的,属明显的买卖婚姻。缔结婚姻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财礼的多少,在过去的哈萨克民间有这样一句俗话“美丽的姑娘值八十匹骏马,一个人生下几个女儿,就可以成为一个大巴依(即大地主、大富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