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6月17日下午,昭苏垦区人民检察院就帕某涉嫌盗窃案拟作不起诉进行不公开听证审查。
听证会邀请了侦查机关、连队两委、人民监督员、学校老师受邀参加等人共同参加。听证会上,首先由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情况,认为帕某通过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其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仅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结合考验期内帕某的表现,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拟对帕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就此问题听取各方意见。随后辩护人、案件侦查员、学校老师围绕案件事实、定性及是否可以对帕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分别发表了意见。参会的连队两委、人民监督员也对案件进行了不公开评议。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大家认为,检察机关通过听证审查方式办理案件,让外界了解并深度参与到司法机关办案过程中,这一举措对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有着重要意义。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检察机关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听证情况,当场宣布对帕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最后,案件承办检察官寄语被不起诉人,希望他今后一定要吸取教训,保持阳光乐观的心态,努力学习国语,遵纪守法,用自己的才智和双手创造美好未来。
本次听证会是兵团昭苏垦区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召开的首次不公开听证会,是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进行的有益尝试,提升了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彰显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和人文关怀。下一步,昭苏垦区人民检察院将着力推进听证规范化、常态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务公开水平,积极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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