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妇联、教育部等九部门的部署,为确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圆满收官,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近期由自治区妇联、教育厅、文明办、民政厅、文旅厅、卫健委、广电局、科协、关工委组成五个评估组,深入14个地(州、市)全面开展了《规划》终期评估工作。第一评估组由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王丽霞任组长,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自治区妇联改革办主任邢慧丽任副组长,自治区妇联、教育厅、广电局有关负责人为成员,先后深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温泉县,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尼勒克县、昭苏县,塔城地区托里县、裕民县开展了《规划》终期评估工作。
《规划》终期评估工作全过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坚持突出重点和兼顾全面相结合、定量核查和定性分析相结合、静态评估和动态研判相结合、总体评价和具体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随机抽查、查阅台账、入户走访和调查问卷等方式,全面评估5年以来实施《规划》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推进解决突出问题,为制定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年)》奠定基础。评估组分别召开了三地州工作座谈会,听取党委、政府和九部门实施《规划》情况汇报及相关建议,并实事求是反馈了评估意见。
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评估组实地查看了博乐市、温泉县村(社区)家长学校、民政局新婚夫妇学校(婚姻家庭辅导室)、中小学校、幼儿园、妇幼保健院、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18个单位的工作情况。深入了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和妇联、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成效;深入了解健全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等情况。
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评估组实地查看了霍尔果斯市、尼勒克县、昭苏县村(社区)家长学校、妇幼保健院、博物馆、幼儿园、文化馆等19个单位工作情况。深入霍尔果斯市馕产业园、尼勒克县检察院蒲公英工作室、昭苏县夏特乡妇女务工服装厂深入了解母亲素质提升计划制定实施、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立德树人情况。
在塔城地区,评估组实地查看了托里县、裕民县村(社区)家长学校、儿童之家、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中小学校、图书馆、民政局新婚夫妇学校等17个单位工作情况。评估组深入塔城市沙勒克江·依明红色小院、裕民县红色教育基地、兵团第九师孙龙珍烈士民兵班、托里县自治区“最美家庭”古力孜亚·哈孜别克家的文化大院,了解开展思想政治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情况。
评估组认为,三地州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将家庭教育重点目标任务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不断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妇联、教育部门共同牵头,文明办、民政、文化、卫健、广电、科协、关工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规划实施领导协调机制,实施《规划》取得了显著成效,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覆盖更加广泛,家庭教育社会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家教指导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8类32项指标完成情况较好。评估组要求三地州在《规划》收官中认真梳理总结经验,高质量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立足职能、密切协作,努力营造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促进家庭教育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中发挥重要基础作用。同时,评估组指出三地州在实施《规划》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提出及时整改和完善机制的意见,并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编制新周期指导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确保家庭教育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作出新贡献。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
编辑/马欣雨